智城发展控股(08268)发布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

智城发展控股(08268)发布公告,于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委任配售代理,且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担任公司配售代理,以按尽力基准促使承配人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3港元认购最多4800万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且将配发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售事项完成之间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概无变动,则最多4800万股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16.67%。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3港元较8月22日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的收市价0.395港元折让约16.46%。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全数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应付配售代理的佣金以及配售事项产生的其他成本、开支及费用后)上限预计约为1500万港元。公司拟将配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全部均预计于2025年3月31日前动用:约500万港元(相当于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3.33%)用于扩展集团的放债业务;约400万港元(相当于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6.67%)用于扩展集团的证券投资业务;及约600万港元(相当于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约40.0%)用于补充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其将用于员工成本、专业费用及集团的其他营运开支;及探索可能的新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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