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进行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处罚。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该支行客户经理李丁阳进行警告处罚。

同日,另因内部控制措施不到位,该监管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大营盘支行进行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处罚。同时因对此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太原大营盘支行客户经理邵琳艳进行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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