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我本来不想发
但是越是热点
越要冷静看待
汇能虽然不承认19.77%一致行动人
哪怕我说19.77+46=65.77%
问题在于
我们现在不知道汇能已经买入了多少
我们看一下汇能的举牌要约收购书怎么说的: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新潮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ST新潮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ST新潮的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ST新潮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ST新潮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st新潮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也许这段文字只是模板
又或者
这段文字,已经提前给大家说过了
汇能一定会提出:我已经告诉大家。收购46%存在退市风险,潜台词就是间接持股75%退市。
换句话说8月底披露中报
只是截止6月30号的持股比例
请问截止3季报...又有多少
万一,我是说万一,收到46%
一步到了75%
直接宣布停牌退市,我只能想到
潜台词就是,收购这46%
我就达到75%以上
对于汇能来说,只是私有化新潮能源
把国内的现金转移海外,买入国外资产
成为二郭的私产
对于我们,可能3.1卖出...是最后的机会
选择权在我们
卖给汇能,汇能离75%越近,直接退市
不卖,汇能的真实目的,为什么直接买46%如此之大的股权
总之,一步到位3.1说实话
我是不想卖
但是这个帖子
哪怕是被大家喷
我也要
不光是为了公司的上市地位
更是我的价值投资
汇能有钱,无可厚非
也许能让公司发展的更壮大
但是私有化退市之心
必须防微杜渐
拒绝汇能控股持有75%股权
如此退市...
可能是所有投资者不想面对的
因为汇能控股是绝无可能再让新潮能源上市
剩余25%的投资者也再卖不掉...
46%卖不卖...汇能似乎已经拿砍刀指向在我们...
关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暂停上市问题,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了下列法定情形,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该股票暂停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例如,上市公司发生严重亏损致其股本总额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发生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其股份的75%以上由收购人单独持有。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例如,上市公司有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证券、税收、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等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应当受到惩罚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是指在上市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连续三年出现问题,连续的发生亏损。
写在最后
我可能是最不希望新潮能源退市的投资者
我还想通过新潮能源长期价值回归
股价更高...
我认为短线客
70%不少
翻倍很好
如果100-200%利润,他们肯定卖
如果不是汇能宣布3.1要约收购
信不信,他们2块都要做t卖出
我会支持管理层对抗汇能如此收购
并且控制股权
如果只是51%就罢了
那么汇能的相关人员,有没有老鼠仓
提前买入
员工老鼠仓1..43-1.8买入,趁着3.1收购,卖给汇能二郭
二郭自己清楚吗?
若截止8月23日,现有一致行动人+46%>75%
逼迫新潮能源退市
所以,不管是什么
我个人建议:拒绝把股票要约方式卖给汇能
有本事汇能在二级市场洗掉我们
不管是拉升暴跌洗盘
这样做,你们也能心中想几块卖,直接卖
哪怕4块,5块,6块...
而且汇能既然要买,我们互相也是博弈
我相信理智的,长期的投资者,会考虑我说的
短期...卖就卖吧,管不了
反正新潮能源退市跟你们也没关系
1.8以前买入争上70%走
也是美滋滋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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