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1日。若截至2024年9月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转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请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3105)$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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