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制药收购北京鼎成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过程中,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以及可能涉及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等。
证监会:由于东北制药是上市公司,其重大股权收购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证监会进行报告和审批,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市场监管总局:虽然直接关联度可能不高,但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当收购涉及反垄断或市场准入等问题时,市场监管总局可能会对交易进行审查。
药监局:由于鼎成肽源是生物技术公司,其业务涉及医药领域,特别是细胞治疗产品的开发和转化,因此药监局可能会对收购后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并可能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
具体审批流程和涉及的监管机构还需待收购明确后细化。
由于鼎成肽源是生物技术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很大,今年已经亏损一个多亿,急需资金支持,而东北制药也需要在相关领域进行布局与拓展,有理由相信在收购框架协议阶段三个月的排他期内有望获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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