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电因对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瞒而不报”,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被监管警示。

26日,上交所表示,根据陕西证监局《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雅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金花股份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涉嫌犯罪,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4月23日至7月26日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金花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迟至8月24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上交所称,金花股份董事长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违反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邢雅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事件当事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综上,上交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予以监管警示。(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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