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SZ300175)$  #炒股日记#  

2024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飞、龙杰、尤立峰)[2024]72号。经查,三人违法事实如下: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以下称操纵期间),“王某祥”“池某珍”证券账户为戚某广控制,戚某广、高飞向龙杰、尤立峰提供17,912万元资金。通过配资中介,龙杰借入“金某”等19个证券账户,尤立峰借入“姚某斌”等97个证券账户。上述1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资金量中约3.5亿元被用于交易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证券代码:300175)。

操纵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上涨66.81%,较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14.77个百分点。经测算,操纵期间,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盈利111,667,800.76元。

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高飞、龙杰、尤立峰证券操纵(朗源股份)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09-25到2020-08-31之间买入股票,且存在损失,不论是否卖空均可参与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罗建欣律师表示: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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