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汇能集团能否成功入主ST新潮仍存在变数。ST新潮在公告中提到:公司近期曾收到投资者投诉举报材料,声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ST新潮表示,基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等规定,公司对于汇能海投本次要约收购行为存在合理怀疑与重大担忧。本次要约收购事项能否持续推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排除本次要约收购被依法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的风险。

与此同时,上交所向ST新潮发出监管工作函,提出“请汇能海投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逐项核实并说明汇能海投与相关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汇能海投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同时,核实是否存在公告中提示的境外审查相关风险,是否影响本次要约收购。请财务顾问、律师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发表意见”等要求。

收购是资本市场常见的投资方式,也被视为重要的公司外部治理措施。但是,股价便宜、股权分散的公司,也很容易吸引“门口的野蛮人”——恶意甚至敌意的收购,不仅可能会阻挠或者中断上市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而且不可避免会给股民造成损失。

众所周知,规范资本市场中的收购行为,对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此来看,对于汇能集团接连发起的反常规操作,需要关注的不只是要约收购能否实现,而是资本市场的收购行为,如何才能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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