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郭建军汇能控股凌晨发帖公关

想表达的有三点:

1.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合法!无融资杠杆行为。

2.收购目的合理。

3.不做野蛮人,不是姚振华!

4.过去只关心新潮能源的业务,没关注股价,未来滚动式发展。


众所周知,姚振华拿着老百姓投保险的钱...贪慕万科的资产,那是纯资本运作。


火上烤一烤,我们就确定了,郭建军目的明确。

势必拿下新潮能源

我的理论还是:

1.如果要约失败,直接取消了,不会停牌。

2.一致行动人郭建军输的起,面子输不起,千亿的企业,弄一个超不过百亿油田,还失败了,可能吗?汇能控股形象大于一切。

3.资本市场,资本决。汇能无敌之资,是没有什么人愿意跟汇能对抗,所以二刘失去了股权,根本是不会跟汇能对抗的,但是一切行为都要合法合规。

4.国家保护投资者利益,所以才制定了这些条条框框。汇能控股违反信息披露,只要不跟德隆吴瑞一伙,st就跟汇能没关系,汇能不过是低价捡漏。

没有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合理需求购买上市公司股权,仅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处罚也是极其轻微的。

多数违反信息披露,都是炒作股价,炒作之后卖出,留下投资者一地鸡毛...

而汇能不是为了炒作股价卖出套利,汇能成本很高,把自己套牢。

所以只要没有伤害投资者的行为,仅仅轻微的信息披露违规,惩罚也是相应最低档。

国家现在也鼓励整合优质上市公司资产,给投资者更好的回报。让汇能控股买新潮能源这样的无实控人公司,符合国家政策。


所以,要约收购不重要,郭建军的表态最终要!

如此表态之后

上交所证监会就算立案处罚,也是最轻微的

最关键是会支持郭建军的购买行为

对投资者有利

所以处罚归处罚,购买归购买

让市场认可新潮能源的优质

让短期散户可以套利

让长期投资者可以获得坚持长期的收益

未来大分红等等


等下周启动要约收购吧

我素来敏感,分析推理,我相信证监会过去的行为处罚为例,汇能控股受到警告,罚款就可以了,及时失去表决权,也只有那19.77%。完全可以再买...新买的就有表决权了。


什么叫万众归心,能让股价上涨,分红。大家也会支持汇能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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