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董秘回复中表述:“可应用于AR、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可使客户没有选择自己,结果是“产品未运用到Al眼镜上面”。———董秘回答水平真好!真高明!

请问一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提问如下

福光股份是否有向深圳小象提供借款或者担保?截至2023年底,深圳小象的净资产为多少?未来深圳小象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福光股份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福光股份并未在历年年报中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而是在回复上交所的年报信披监管问询函中披露,深圳小象是其2022年和2023年的第一大客户。

在2023年年报中,福光股份也称其与第一大客户无关联关系,但在回复问询函时称“除公司持有其41%股权外,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光股份还备注:“深圳小象光显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41%的联营企业,非《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的关联方。”然而,福光股份2020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中又均记载了公司与深圳小象的交易情况。

广大投资者,你们知道吗?

董秘,这些东西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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