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70多元,近百种美食随便吃”“东北烧烤能有多便宜”……伴随种草经济的兴起,在各大互联网平台上,经常能看到各类探店视频和“种草”笔记,这些内容也成为消费者“种草”和“拔草”的重要依据。达人探店业态的兴起带动了餐饮和旅游消费,但不少问题也随之出现。

去年5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第九条明确提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显著标明“广告”。今年8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对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又做了进一步解释。

如今,各个主流互联网平台的落实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在快手、抖音、美团、小红书、大众点评、微信视频号、支付宝生活号等平台分别随机抽取50条带购物链接或明显营销信息的探店内容,测评其标注“广告”的情况。

为保证测评的客观性,抽取的探店内容样本发布日期均为2024年。测评发现,快手和抖音平台中,探店内容标明“广告”的比例均超过了70%。记者在快手平台抽取的50条附带优惠团购信息和链接的视频中,有39条在视频画面、发布文案等位置标注了“广告”,广告标注比例达到78%。在抖音随机抽取的50条探店视频中,标注“广告”的视频占比70%。

(快手探店内容截图)

美团、微信视频号和支付宝生活号3个平台的探店内容标注“广告”的比例在10%-20%之间,仅次于快手、抖音。记者从美团APP本地频道随机抽取的50条附带购买链接或商家信息与地点的探店视频,其中8条标注了“广告”,占比16%。微信视频号因平台功能限制,记者并未抽取到直接附带购买链接的样本,随机抽取的带明显商家信息和引导购买信息的50条探店内容样本中,有10条标注了“广告”。支付宝生活号视频界面中随机抽取的50条附带商家地点与优惠团购信息的探店视频,其中5条标注了“广告”,占比10%。

值得注意的是,大众点评、小红书两个平台随机抽取的50条探店内容中,均未看到“广告”标识。在大众点评平台,记者抽取的50条探店内容中,无论是附带了明确标价208元采耳团购套餐的种草笔记,还是添加了具体商家团购信息的探店视频,均未见标注“广告”。

(大众点评探店笔记截图)

从抽取样本的结果看,《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一年多以来,各互联网平台落实情况尚可,但不同平台之间的落实水平差异较大。快手、抖音等平台探店内容“广告”标识比例已约七成,但大众点评、小红书等平台探店内容标注“广告”的比例仍有待提升。

探店广告健康发展有赖于监管部门的携手共治。去年5月以来,湖北黄梅、河北鹿泉、安徽石台等地方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为探店行业矫正航向。江苏、陕西、江西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探店内容不打“广告”标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监管和合规指导。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软文”广告违法案件3058件。

今年7月底,生活服务体验员(探店达人)成为人社部等三部门认可的新职业。不少专家认为,探店职业的规范化也将加速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经过初期的发展与治理,‘探店经济’目前正处于由高速扩张转向平稳成熟的重要阶段,平台企业和政府部门形成合力,达人和商户共同参与,可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专家分析称。(顶端新闻记者 关彩晴 张傲)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