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创5(SZ400119)$  

严重违规且未尽职责,西水股份高管受重罚不再称职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119,证券简称:西创 5)因连续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遭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西水股份及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被判罚款总额近百万元并被市场禁入,事件凸显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未履行勤勉尽责及合规要求、严重违反《证券法》规定,引发公众质疑所有相关人员不再适合继续担任董监高职位。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西水股份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违法事实包含未及时披露涉及巨额金额合同,以及在2018年和2019年对账目的错误处理使公司财务报告虚增利润,导致投资者被误导,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此外,公司也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托计划逾期事件,逾期未披露的重要合同、虚假的年度报告、潜在影响巨大的未及时揭露的信息等违法行为,作为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最终造成公司几百亿资产流失,公司市值暴跌,导致所有股东资产大幅度缩水,这是巨大的经济损失,是董监高违法导致的结果。相关责任人员含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郭予丰、时任天安财险总裁的高焕利等人由于直接责任被处罚,所以在市场禁入期间被禁止担任证券业务或相关董监高职务,但苏宏伟等相关人员继续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明了董监高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严重违法问题,对此违法事实引发了公众对苏宏伟等相关人员继续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产生了严重的质疑和不满。


第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协议金额合计 327 亿元,占西水股份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26%,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更是对市场规则的漠视,对广大股东信任的背叛。


第二、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原则,对广大股东的信任产生了巨大冲击,年度报告作为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健康的重要文件,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投资者做出合理决策至关重要,这种不诚实且不负责任的人就没有资格继续担任董监高职务。


第三、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天安财险持有的“新时代信托”系列信托计划未能按期兑付合计金额 62.1 亿元的巨额损失,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对市场秩序造成了冲击,对投资者权益构成了侵害。


总之,公司董监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对上市公司应尽的勤勉尽责和对投资者的诚信承诺,是对市场公平与透明原则的公然违背,后果导致公司资产流失、股价下跌、退市在违法事实下苏宏伟等相关责任人员应该引咎辞职,不应该继续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公司未来的法律风险或许还远未结束,遵守证券法及规则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公司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条件。公司上百亿资产至今下落不明,天安财险业务如何转到申能等众多疑云没有澄清,这些问题公司应该对所有股东有个公开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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