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函。确定违法违规,且证据确凿,交易所出具“监管函”是比较严重的一种处罚。
2,警示函。确定违规,但是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
3,问询函。不一定违规,但交易所需要上市公司进行说明。
4,关注函。不一定违规,但交易所表示关注,用以提示和督促,不需要公司回复,股民亦可爱干嘛就干嘛,不需要担忧。
上述四种,监管函是最严重的。后续有可能进化为调查、批捕等程序。可能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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