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总经理,请你高度重视此事。也奇怪你这上面的秘书将此信息迅速转达莲花味精董事长或总经理。我前段时间大约十来天,在拼多多上花12.8元买了两包(1公斤)莲花味精(结晶状)。因为包装上莲花味精制造商、电话、生产地址、二维码等样样俱全,根本就不相信有问题。用了十来天,有点拉肚子,而且发现,比平常使用增加了一倍量,依然没有鲜味。而且我不吃这个味精,就不拉肚子了。于是怀疑这个味精有问题。将信将疑,于是便放了一小撮到口里,一点鲜味都没有,而且还有点苦味。哪里是什么味精,根本不是。于是我便向拼多多,拼多多马上给我退款。这两天我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头:如果真的是莲花味精厂出的产品,得了啊,堂堂的上市公示造出这样的味精,一旦315举报,媒体公开,股市且不跌停?如果不是,那么就是仿冒伪劣产品,理当通知莲花味精老总高度重视在销售品台拼多多联合打假(我看到拼多多有很多销售莲花味精的商家,真假难辨。于是我建议拼多多平台与你们联系(有与拼多多对话凭据,将莲花味精倒入水中视频为证),刚才我正想向315举报,突然想起这是家上海公司,便打开莲花公司股市,给你们敲打了这段文字,请你们高度重视:1、如果查证该产品真的是你们公司出的,我要严正警告你们,立刻停止该味精的生产制造销售,生产这样的“味精”这是在害人!2、如果确实不是你们公司生产销售的,那么你们公司老总应该高度重视,亲自到我家取证,严厉打击诸多销售平台上的假冒“莲花味精”并追究销售方、制造方的造价刑事责任。请你们的老总迅速与拼多多平台联系妥善处理此事,否则,一旦媒体公开,贵公司的股市影响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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