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汇能要约收购的做法应该是深思熟虑的决策,来应对7月份举报一致行动人的问题,通过相对高价格一方面来展现汇能收购的决心和实力,另一个方面也规避了通过多主体收购股份,未进行信息披露的事实。

如果做个思想实验,汇能一开始就公开举牌,并进行信息披露,在去年12月份必然遭到多个对手方的狙击,股价被爆炒不说,股份更无法达到预期增持规模并且不能自由增减,在当时的环境背景下,显然是非常愚蠢的。

虽然现在的做法同样有损法制精神,如果说真的就是为了新潮可以有实际控制人,并且有机会做大做强,结束多年的管理层争斗的局面,让经营更加稳健,那么这个瑕疵到没有那么重要了,毕竟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里面确实有相应的例外存在。

这也是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存在的意义,会全面考量何种情况对发展有力,因为上市平台是为了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设立的,法规也是这个为初衷的。

从现在的结果看,汇能海投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获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要求,恰恰体现了监管的目的,如果认定汇能是恶意的,那么就不会是监管措施,必定是行政处罚,哪怕只是警告,都会影响后续股份的表决权,继续收购的操作等等。汇能的财务顾问和律所在意见书中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如果汇能海投信息披露涉及重大行政处罚,将会存在不能收购的情形。

目前看,监管的态度就是倾向汇能继续完成相关动作,汇能也一定能够领会到这层意思,汇能集团的总经理也很是时机的接受采访,很委婉的表达了这样的想法。从汇能的企业文化看,入主新潮应该是比较合适的选择。期待新潮后续做大做强!汇能可以注入更多的业务和资源,与之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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