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组前20天股价波动不能超过20%,这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简称证监)的规定。根据证监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如果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那么在向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需要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此外,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证监会。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12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市场公平和透明,防止内幕交易和其他不当行为影响股价,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这一规定,证监会试图确保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等敏感信息公布前,其股价的波动是在正常范围内的,不受到非公开信息的干扰。如果股价异常波动与重组公告的内容存在关联,证监会可能会对公司的重组方案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2

此外,有具体案例显示,某公司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过程中,其股票自停牌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这表明该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的波动是符合证监会的规定的1。这进一步说明了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影响。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