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能隐瞒实际上的一致行动人,分4个账号悄悄突破5%举牌线,其实是对A股5%举牌制度的挑战,是破坏市场规则的极端恶劣的行为。此例一开,试问今后A股还有谁会老实遵守5%举牌制度?对比一下当年老姚收购万科5%举牌到拿到20%所付出的代价和对股价的影响,还要辩解汇能没有不当获利,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证监会应该给予的惩罚,应该是罚没这不当取得的15%,而不是和稀泥的一笔带过。这15%应该交给市场重新发售,所得的款项作为A股的欺诈赔偿基金,在骗子的钱实在无法追回时,补偿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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