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宝电子”或“公司”)拟申请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本辅导期内,因辅导工作需要,中泰证券新增
两名辅导小组成员为李志斌、赵怡西,原辅导小组成员钱嘉乐因离职不再担任辅
导小组成员。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冯锐、阎鹏、李志斌、黄年雄、朱蓓蕾、
于世君、吕文凯、赵怡西、马敬举、潘舒畅。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
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
求,具备辅导资格。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
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间,中泰证券辅导小组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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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尽职调查、咨询问答、访谈、组织培训及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向辅导对象
解答有关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讲课、中介机构协调会、
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等多种辅导方式对多宝电子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
展情况,继续收集公司股东情况、业务和技术、财务规范性等事项,获取相关资
料进行核查,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规范。
2、协助公司对内控体系进行梳理,定位业务、财务、生产等方面存在的内
控问题,并通过修订制度、组织培训、督促落实等方式指导辅导对象不断完善内
控体系。
3、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全面学习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
股票并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示接受辅导人员重点关注发行上市条件、审核
关注要点、信息披露要点、辅导计划安排等内容,使接受辅导人员理解发行上市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督促公司推进募投项目,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募投用地招拍挂流程。
5、对辅导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协助公司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准备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财务、法律事项,工作进展
顺利,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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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内控问题
辅导对象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
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基本做到规范运作。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
继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
2、募投项目问题
辅导对象正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募投用地招拍挂流程。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内控制度及相关架构,但公司治理和内控规范程度仍
有提升空间,辅导小组将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加强辅导对象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市及规范治理的理解。
2、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
本辅导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确定,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审批备案、环评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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