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陆续披露信息显示,公司多次向汇能海投询证,汇能海投于8月22日晚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贵司股权的情形”;8月24日傍晚时段以及8月28日上午时段,公司集中收到收购人及其他四方主体分别发送的书面回复,均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但8月30日晚间,汇能海投在《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中,承认此前投资者实名投诉举报属实,与多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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