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提取审核公告。
公告显示,缴存人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审批。
非配偶、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所购房屋交易价格(单价)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的;已出售同一套住房权属后又将该住房购回的;购买非户籍地住房的;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形的提取申请,提取申请人须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大厅办理。9月3日起,中心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暂停受理该类型业务。
此外,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通过数据共享,对缴存人所购房屋交易、不动产权登记、婚姻状况、户籍证明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如无法核查到相关信息或职工提供资料存疑的,留存资料进一步核查,并要求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补充材料,核查时间不包含在提取业务审批时限内(核查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责编:李霞
编审:莫非
出品:城楼网/ 城楼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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