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济宁市主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浏览次数:150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现面向济宁市主城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条件

1. 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 房源为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3. 房源权属清晰且可交易;

4. 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5. 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 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

4.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收购价格要求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日

联系人:许辉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2024-09-04 17:26:02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的A219—0080宗地,当中的一条竞拍要求引起市场关注:全部现房销售。公告显示,该宗地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福永街道,地块起拍价66.65亿元,拟于2024年10月8日15时出让。与此同时,该地块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宗地内的普通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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