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谈谈态度:持有股票的人应该多加思考,没有持股的也不要轻率发言。大家都不容易,如果发现问题,不妨提出来讨论,而不是危言耸听,说什么要完蛋了,这是没有必要的。


炒作ST股票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确定性,各种情况都有明确的规则约定。关于和科的情况,我已经按照规则进行了总结。那些习惯抹黑的人,请具体指出哪些方面存在问题。除了空口造谣,你们还能做什么?让我们用事实说话,讲道理。


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申请撤销情况


一、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公司因2022年度财务状况不佳,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的规定,自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原因如下:

•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终止上市: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三、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营业收入:14,404.06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13,826.8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8.01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84.3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550.84万元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如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注意;如披露不充分,应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五、年报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及未来至少十二个月,公司业务稳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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