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8的二股东新湖集团的事情
最近舆情起来了,观点很多
有兴趣的朋友去看看浙商杂志和中国证券报的报道。
也许对事件本身的看法有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
但怎么写?
是平平无奇,还是高瞻远瞩,就是媒体的视野问题。
古有城门立柱,千金买马骨,现出了这个反面例子,带头人短视了。
无论官司输赢,无论这个股份归谁,新湖集团的对手方都输了,即使拿住了这份股权,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市场经济招商引资,营商环境非常重要,千万条政策可能换不来好口碑,但口碑坏了很难挽留。
舆情一起,以后资本市场只记得投资某处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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