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6日丨中国玻璃(03300.HK)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6日,中玻埃及(公司一间即将设立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ETSDC订立土地使用权合同,据此,ETSDC同意转让而中玻埃及同意收购该土地(位于埃及苏伊士省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的土地使用权,代价为1771万美元。
该土地位于埃及苏伊士省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该土地总面积约为491,931.55平方米。该土地可用于中、轻型工业及物流业。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将于2068年4月30日终止。
集团计划于该土地建设一个新生产基地,其中包含(i)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及(ii)一条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深加工线。该土地位于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的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及「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的交汇点。中玻埃及可在此享受埃及外商投资政策提供的优惠,并受益于进出口运输的便利和低成本。此外,中玻埃及可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并受益于低廉的能源与劳动力成本。该等生产线建成后,中玻埃及有望成为埃及当地生产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齐全的玻璃制造企业。集团将利用该地区的地理及资源优势,匹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玻璃产品,填补埃及当地及周边市场的玻璃供需缺口,从而进一步为集团的海外业绩作出贡献,推动集团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近年来,集团一直坚持「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响应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于埃及的投资项目是集团充分发挥「国际化」与「市场化」优势、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战略项目,并将有助于深化中埃两国之间的合作。集团亦密切关注新能源领域涌现的发展机会,致力于产品组合多元化,以开发涵盖新玻璃、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玻璃产品。因此,董事会认为土地收购事项符合集团的战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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