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万向公司与卓越公司及2个普通合伙人成立深圳汇盛合伙企业,用于对加加公司收购宁夏玉蜜公司、沃野公司100%股权。对赌内容:加加公司需在汇盛合伙企业持有玉蜜公司、沃野公司股权2年内完成对玉蜜公司、沃野公司的收购并支付收购款。否则需支付万向公司出资的1.33亿投资本金及年化8.25%的期间收益。

结果加加公司未在约定期内完成收购,并且被万向公司一纸民事诉讼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初3904号。20年4月15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卓越公司需支付万向公司1.45亿转让款

这就是有据可查的万向公司与卓越公司的民事纠纷

2024-09-07 09:42:42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后续卓越公司二审败诉,法院维持原判。猜想:这笔转让费可能一直拖欠着,万向公司实在没辙了,所以才向长沙中院申请了卓越公司破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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