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实控人、董事长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公告称,森麒麟实控人、董事长秦龙因近期卖出又买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麒麟转债”间隔时间未超过6个月,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秦龙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经自查,秦龙本次买卖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9日,因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秦龙作为老股东优先配售获得的“麒麟转债”持有余量为30,500张,秦龙于2024年4月19日全部卖出其持有的30,500张“麒麟转债”余量,且在本次卖出之前的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的相关情况。 公告称,近期受到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价值被严重低估,作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秦龙于2024年7月3日、7月4日分别买入103270张、57160张公司可转债,截至2024年7月4日,秦龙合计持有公司“麒麟转债”160430张,构成了短线交易。 公告表示,秦龙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主要系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清晰,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未发生敏感期内或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秦龙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不当性,对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秦龙最近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的其他相关情况。截至目前,秦龙已将上述交易所得的117,843.7元全数上缴公司。 目前,秦龙前述7月3日、7月4日买入公司“麒麟转债”160430张,持有的“麒麟转债”总持有量为160430张。 秦龙承诺自买入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卖出其持有的160430张“麒麟转债”。同时秦龙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告还称,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续加强学习《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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