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入选广东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 累计建成光伏70.07兆瓦
2024年09月06日 01:03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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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讯】(记者文灿刘育銮)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装机目标: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到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的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
  到2026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千瓦。
  此外,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广东首批遴选了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应用试点区域,坪山此次成为深圳市入选的应用试点区域,得益于近年来在光伏产业领域的抢滩布局、积蓄势能。
  作为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的核心承载区,坪山具有完备的新能源产业链,在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上有着“先发优势”,超前规划布局了光伏、储能和充电设施建设。
  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工程,对于优化坪山区能源结构、促进节能降耗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坪山坚持“多元布局、宜建尽建”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布局辖区新建的先进制造业园区、公共建筑、线性工程等项目,推广应用“光储充一体化”技术,截至2024年8月,全年光伏装机容量累计18.55兆瓦,全区已累计建成光伏70.07兆瓦。
  除了加强优质产业空间保障,坪山成为“光伏+建筑”项目应用试点区域的优势还在于产业集聚度高。此外,坪山正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建设超充站。目前,全区已累计建成超充站25座,储备超充站项目50余座,主要分布于会展中心、政务服务场所、公园、工业园区、公交车首末站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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