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生了一例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王某起诉玖富普惠,请求判令玖富普惠偿还借款本息,经市、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原告王某不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审查重点为:(一)王某与玖富普惠之间是否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根据查明的事实,最高院认为,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因此,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据上分析,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根据前述分析,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最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基于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等文件精神,部分网贷平台当下正在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支持出借人在律师帮助下向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和法律诉讼。此前玖富曾表示,该公司的属地法催已签约律所940多家,覆盖全国1600多个县区,这无疑会对网贷老赖形成重压。同时近年来,老赖问题已引起全社会关注,司法对老赖群体的打击力度不但在持续增加,手段也在不断创新。逃废债者因为恶意逾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被封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不听法院禁令实行高消费,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等行为,被判刑者不胜枚举。

无疑,在司法严打逃废债的大环境下,玖富等网贷平台的行动得到了有力支持,并且将持续发挥市场作用。因此,网贷出借人要主张债权,追究还款责任,应当诉讼网贷实际借款人,及早介入属地法律催收和诉讼回款是当前的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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