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诺德股份(SH600110)$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诺德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1、2024年 4月 10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015号)(公告编号:临 2024-042),2024 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125 号)(公告编号:临 2024-049),认定公司在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90.2%股权交易时,标的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574.2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82%,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故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已对上述监管警示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出了回复并出具了整改报告,公司亦暂缓了云财富收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诺德股份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4年9月6日收盘时持有,且在2024年9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 ,参与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诺德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热缩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力电缆附件,电子细管,通讯电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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