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跨界光伏企业的子公司成为被告。


中科云网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该公司的官网信息,江松科技成立2007年,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电池自动化设备。


公告还表示,此案的涉案金额为1403.37万元。

而从公告来看,此次中科高邮之所以成为被告,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未按时支付货款,二是未按约定期限提货。


根据公告,2023年6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书》,由被告向原告采购生产设备若干台,合同总价款为3,018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首期款,发货前15个工作日支付30%发货款,安装验收后3个工作日支付30%安装调试款,质保期满1年支付10%质保金。


不过,在本次诉讼中,原告则称设备均已生产完毕,在原告仓库等待被告提货,至今被告仅支付首期款905.40万元,未支付发货款905.40万元,并对其余订购设备逾期不予提货且不给予原告回应。


基于此,在此次诉讼请求中,原告除了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发货款905.40万元、逾期提货仓储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78.05万元(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外,还要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公告还显示,因为诉前财产保全,中科高邮的一个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400万元。


中科云网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及中科高邮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江松科技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电易汇的不完全统计,因为现金流问题,今年已经有多家跨界光伏企业因此成为被告。但类似中科云网这种,因为未按时提取已经订购的设备,而被起诉的,好像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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