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药明康德(603259.SH/2359.HK)发布澄清公告,公司了解到,美国众议院就拟《生物安全法》通过了一项编号为H.R.8333的立法草案。本次通过的立法草案系基于此前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于 2024年 5月 15日投票所通过的版本作出,其中包括将药明康德指定为“予以 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药明康德表示,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该法案拟限制美国政府提供的资金、贷款或补助被用于在履行政府资助的合同中使用被指定公司提供的某些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尽管有此限制性条款,该法案也包括了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允许被指定的公司继续为其客户履行由美国政府资助的合同直至2032年。

在今后数月,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还将继续经历立法过程。要使拟议的立法草案成为法律,该草案在第 118 届国会任期届满之前还必须获得美国参议院的批准,并调和与美国众议院所通过版本之间的任何差异。目前,美国参议院尚未安排对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其立法进程走向尚不明确。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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