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充电问题尤其是老旧小区充电难题,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事项。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付君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题的建议》,围绕推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该建议得到了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



“贵州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明确要求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标志,打造‘电动贵州,绿色出行’名片。”省能源局针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指出,贵州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贵州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充电基础设施进机关、进住宅小区、进公共区域、进人口聚集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六进一上”工作任务。


根据答复,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新能源电动汽车27.4万辆,占全省机动车总量的2.5%,全省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9.06万个,充电功率207.3万千瓦,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17万个,充电功率151.91万千瓦;私人充电基础设施5.89万个,充电功率55.39万千瓦。


按照保障每辆电动汽车3.5千瓦充电服务能力的要求,贵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目标。已建成以市(州)所在地为中心,带动88个县,辐射1145个乡镇的充电网络,连接各市县的18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可满足服务区之间间隔52公里内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3年我们实现充电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答复显示,去年,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建设流程不畅通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进居住社区工作。住建部门对新建居住社区中与充电设施相关的地下停车库、配电房等土建设施和相关的消防设施部分做好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存量居住社区在居民安装充电设施过程中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为解决老旧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实施方案》明确由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居住社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业主提供居住社区配电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在接受用户申请前,供电企业应确认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是否符合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当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居住社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共同参与居住社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


“在没有产权车位的老旧小区,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建设运营企业在小区附近停车场建设充电站满足居民充电需求。”答复表示,住建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合理确定设置比例。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增汽车充电设施532个。


关于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规范的建议,编制并发布了《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等行为。要求各地在改造前,加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小区场地现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合理增设,满足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关于加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答复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近年来,连续多年将公共停车位建设纳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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