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深交所披露,因发行人、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景杰生物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景杰生物2010 年成立,公司以蛋白质分析技术为核心,通过提供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和抗体试剂产品,服务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药物研发和临床诊疗。

2020 年-2023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348.24万元、22,105.09万元、25,268.81万元、11,175.0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32.78万元、6,815.45万元、7,037.68万元、1,697.50万元。

景杰生物拟创业板IPO募集资金 5.1445亿元,用于“蛋白质组学科技服务平台升级项目”、“高端科研及诊断抗体试剂生产项目”及“基于蛋白质组学技术的综合研发平台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旦如直接持有公司 25.8955%的股份,程仲毅直接持有公司 8.1437%的股份,根据蒋旦如、Yingming Zhao 以及程仲毅于 2015年 10 月 12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蒋旦如、Yingming Zhao 以及程仲毅自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即为一致行动人。考虑到 Yingming Zhao 作为唯一股东并控制的杭州承鼎为杭州哲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杭州哲驰亦属于蒋旦如和程仲毅的一致行动人。基于前述,蒋旦如和程仲毅共同持有公司 34.0392%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哲驰持有发行人 9.6816%的股份,故蒋旦如和程仲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哲驰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Yingming Zhao、程仲毅、蒋旦如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YingmingZhao 与蒋旦如系夫妻关系,Yingming Zhao担任公司董事长,蒋旦如担任公司董事,程仲毅担任公司董事。

2022年06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景杰生物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2023年01月17日景杰生物首发审议获通过。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请发行人结合市场竞争环境、自身竞争优劣势、在手订单情况,进一步说明保持高毛利率的合理性以及未来变动趋势。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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