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发布的同日,新潮发布了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山东新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相关公告。公告中提到,有相关举报称汇能海投可能涉嫌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8月30日,汇能海投向新潮发出《通知函》,承认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并宣布终止对新潮的部分要约收购。从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到发出终止筹划收购的《通知函》,前后一周时间,近百亿元的收购项目“闪电”终止。截至目前,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该案是否涉及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问题,需待监管机构进一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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