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12日丨贵州燃气(600903.SH)公布,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筑税稽通〔2024〕110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各项税费1,576.64万元,需缴纳滞纳金443.69万元,合计需缴纳2,020.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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