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600903.SH)公告,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

贵州燃气(600903.SH)公告,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等文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各项税费1576.64万元,需缴纳滞纳金443.69万元,合计需缴纳2020.33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公司补缴上述税费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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