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SZ000506)$  中润资源曾在2021年拟与紫金矿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探矿权合作:

- 紫金矿业或其指定主体投资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有限公司探矿权。

- 中润资源应促使相关公司将持有的金盆公司55%股权转让给紫金矿业,同时瓦图科拉向紫金矿业转让15%股权。收购上述55%股权的对价由双方按7:3的比例出资。鉴于紫金矿业负责出资进行地质勘查,其受让70%股权不超过260万美元,若超出则超出部分由中润资源承担。转让完成后,金盆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紫金矿业70%、瓦图科拉30%。

- 紫金矿业负责出资进行地质勘查,完成项目的JORC报告,且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260万美元,总计投入资金2000万美元之后,即便尚未完成项目的JORC报告,紫金矿业亦有权决定不再继续投入。

- JORC报告作出之后开发所需资金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投入,一方未足额投入的股权相应稀释。

- 若瓦图科拉探矿权受瓦图科拉拟与“沙暴黄金有限公司”签订的《黄金买卖协议》约束,则中润资源承诺紫金矿业持有的70%股权的权益不受影响,相关责任由瓦图科拉承担。

- 中润资源如在斐济取得新的探矿权,则同意仍按3:7的比例与紫金矿业合作;中润资源以探矿权出资占30%,紫金矿业负责出资进行地质勘查、完成项目的JORC报告,占70%;紫金矿业承诺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当地政府的要求,对新探矿权的累计最低投资金额由双方根据新探矿权的情况另行约定,达到该投资金额紫金矿业有权决定退出合作;JORC报告作出之后开发所需资金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投入,一方未足额投入的股权相应稀释。

2. 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合作:

- 紫金矿业或其指定主体向中润资源实际控制的平武中金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占34%股权。

- 紫金矿业先向平武中金提供300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按已有可研的日处理2000吨/天规模办妥平武中金的采矿权证及建设许可后,紫金矿业向平武中金增资。

- 在紫金矿业向平武中金提供3000万元借款后15个月内仍无法办妥相关权证及手续的,紫金矿业有权选择退出合作,中润资源应促成平武中金及时退还紫金矿业3000万元本金及从紫金矿业投入该款之日起至还款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中润资源并对平武中金履行该义务向紫金矿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

- 增资完成后由紫金矿业负责经营管理。

 

不过,截至2024年6月,此合作协议尚未终止,但仍处于框架协议阶段,后续具体的合作进展还有待公司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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