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新潮实业转型进入美国油气资源开发领域。
新潮实业2015年向隆德开元、隆德长青、中盈华元、宁波启坤、宁波祺顺、宁波驰瑞、宁波骏杰、宁波善见、正红广毅、宁波骏祥及付幸朝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犇宝100%股权,获得得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油田资产。同时,公司配套向金志昌盛、金志昌顺等投资方定向增发募集配套资金。
刘志臣先生通过金志昌顺和金志昌盛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8.13%的股权,仍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注:隆德开元、隆德长青等系德隆系主体。

2、2017年,收购鼎亮汇通合伙公司,进一步收购美国油气资产,同时也引入了当前实际控制公司的刘珂、刘斌兄弟。

2017年,公司通过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收购鼎亮汇通合伙公司的全部LP份额,以及GP的100%股权,至此新潮占有该合伙公司100%的LP份额,以及100%GP的股权。本次交易新潮并购浙江犇宝(含其控制的油田资产)后的再一次并购,通过此次交易,公司控制的油田 1P 储量将超过 1.9 亿桶,2P 储量将超 过 5 亿桶。

中金君合、中金通合作为鼎亮汇通合伙公司的LP,参与了上述交易,各自获得了新潮能源3.75亿股、1.68亿股股份。中金君合、中金通合的GP和管理人——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是由刘珂和其兄弟——新潮能源现任董事长刘斌共同持有。

3、2018年6月,公司实际的控制者发生变更。

借用雪球秋游寻找光明-的研究梳理,2018年6月,新潮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大股东金志昌顺、金志昌盛及其实控人刘志臣推荐或提名的董事及监事均离职或被罢免 中金君合与中金通合普通合伙人的控股股东系刘珂成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随后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刘志臣与刘珂两任新潮的实际控制者应该均与德隆存在联系。

按照球友的梳理,刘志臣由于糟糕的管理能力和和德隆发生分歧遭到抛弃,转而支持刘珂上台管理,刘珂的配偶宾阳原持有隆德开元、隆德长青之普通合伙人北京隆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隆德创新”)25%的股权;刘珂与自然人张泽良共同持有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下称“天晟同创”)的合伙权益,张泽良持有隆德创新35%的股权;资料显示天晟同创曾参与*ST中捷的定增,从这一点来看刘和德隆原先是关系紧密的盟友,德隆有意支持其上台控制上市公司。

4、公开信息查询,刘志臣、刘珂两任实际控制者均存在掏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实际是全体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的事情。

(1)刘志臣管理新潮能源时期

(a)“巨额违规担保”事件

2017年,利用新潮公司为第三方公司——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25亿巨额担保,导致新潮公司后续要为此担保付出将近10亿的资金。

2017年,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行25亿元的信托资金,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华翔投资发放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新潮能源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新潮能源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华翔投资后续未归还广州农商行的25亿信托贷款,最终广州农商行向滑向投资、连带新潮公司提起诉讼。

2023年,最终判决新潮能源需要承担9.51亿的差额补足义务。华翔投资与新潮公司完全没有任何业务关系,但是新潮无偿为其提供担保,到现在要承担将近10亿的赔偿。此事如此侵害新潮能源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此巨额的利益又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b)6亿投资合盛源矿业打水漂,疑似参与财务造假,德隆系“掏空”上市公司

具体参见:百度标题搜一下

(2)刘珂管理新潮能源时期

(a)“假茅台”事件

2018年,新潮公司花费1.55亿巨额资金买入茅台等白酒,之后 价值近6,000万元茅台酒不翼而飞。

财联社等媒体报道显示,早在2019年7月开始,小股东们发现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自上任以来有多项违规行为,并被指责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的嫌疑,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罢免刘珂。

2023年新潮能源还布过一则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透露出2022年公司一批价值近6,000万元的开国盛世茅台酒不翼而飞的“奇事”,这部分新潮公司的钱最后又实际进了谁的口袋呢。

(b)刘珂因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刘珂因涉嫌针对新潮能源职务侵占等罪名被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3年2月28日,新潮能源改选新一届董事会,由刘珂的哥哥刘斌当选新潮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刘珂身在美国,并实际掌管新潮公司最核心的美国油气资产和业务。

5、当前,刘珂兄弟实际控制新潮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核心利益(新潮美国油气资产及业务运营)。

(1)2023年,董事会改组董事会,刘斌(刘珂哥哥)控制董事会监事会,刘斌在美国作为新潮持有美国核心油气资产公司的执行董事,控制核心美国资产和业务。

刘珂因被立案调查,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虽然在董事会成员改组过程中,德隆系公司——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新潮前的十大股东之一)的争夺和阻碍。

但最终,形成目前刘斌刘珂兄弟对新潮能源的管理控制格局。刘珂被立案调查,作为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董事会成员,决策表决不进行关联方回避,刘珂仍担任美国公司执行董事,实质管理和控制上市公司美国资产和业务,不知道此项操作是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董事及监事是否履行了应有职责和义务?(交易所对此没有发函问询,让我大感困惑,不是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了吗?)

注:刘珂的中金创新公司所持有的新潮能源股份2024年初已被全部拍卖。公开信息看,新潮能源前十大股东和流通股东中,已没有刘珂兄弟及其公司。可能刘珂兄弟已完全没有新潮能源股份,可能还持有股份只是数量不到前十大。

若无股份,刘珂兄弟及其中金创新公司的相关人员担任新潮能源的董事和高管,现在是否还合理呢?[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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