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媒介9月13日讯,日前,厦门证监局连发警示函,直指两家机构在罗普特(688619)IPO过程中的失职。这不仅让人疑问,那些本应守护市场公正的“守门人”究竟去了哪里?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2020年12月,罗普特与客户签订了关于贵州省都匀市等地3个项目的供货协议。随后在2021年,罗普特及其全资子公司又签订了涉及江苏省响水县6个项目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的供货协议。

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为收入确认时点,但事实上,商品控制权并未转移至客户,由此导致2020年、2021年存在虚增收入,2022年则虚减利润。

这一系列“数字游戏”被厦门证监局抓个正着。

通告指出,国金证券在持续督导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发现罗普特存放于自己租赁仓库中的货物,这一疏忽直接导致了罗普特虚增收入的行为未被及时揭露,同样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

厦门证监局对国金证券、王学霖、阮任群以及容诚所、李建彬、连益民、江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回顾一下罗普特的IPO历程。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视觉、语义分析等核心技术研究的公司。2021年2月23日,罗普特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4683万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股。

上市之初,罗普特的业绩看似亮眼,但随后却出现了大幅波动。近年来的业绩更让人不敢恭维,2021年至2023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991万元、-1.398亿元、-4789万元。

2024年上半年,罗普特实现营收3926.3万元,同比下降66.75%;净利润亏损4941.1万元,与上年同期的亏损3795.5万元相比,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

二级市场上,罗普特年内股价跌幅近六成,截至9月13日收盘,罗普特股价报5.75元/股,跌幅2.54%。

国金证券和容诚所,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本应以专业和公正的态度,为投资者把关。他们的失职,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这一事件反映出,资本市场的一些“守门人”可能在追求业务量的过程中,忽视了对质量的把控。这种短视的行为,最终只会损害行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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