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清醒的股民还是有的。看看这个股民是怎么说的,n733613794183240 :知道什么叫掏空公司?这几年那么好的利润,还搞错新还旧,8点多的拉圾债利息真是逆天了,就算借新还旧,借款减去美孙公司留存的利润后,还是亏钱,那有什么真实业绩,全是水中花,镜中月,这种掏空法那里还可能有什么利润回留总公司?所以二L连公司章程都不敢修改,因为根本就没有钱可能回留总公司。有信息可以看出“刘志臣、刘珂两任实际控制者均存在掏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实际是全体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的事情。”没一个好东西(臭名昭著的德隆系掏空了多少上市公司,祸害了多少投资者),可笑的是监管呢?公司法,证券管理相关法规呢?二L没有经过董事会批准和公告就违法变更了控制权导致被举报成为ST。股价从3元多大跌到1.4,给新潮投资者造成重大亏损.工商变更的登记机关难道可以不遵守公司法,证券管理相关法规吗?是不是觉得很操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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