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合所有制的锦州港并无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徐健除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大事项等时间外长期不在锦州港实地办公,不持股也不从公司领取薪水。作为国资代表的挂名董事长,只是履行必要的程序在公司年报上签字。多年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一直控制在刘辉一伙手中,刘辉年薪180万,其是虚假贸易、虚增营收、掏空上市公司的罪魁祸首。
二、徐健固然存在管理失察的责任,但其常年不在公司,如何去体察如此精细的虚假贸易骗局?立案调查历经半年都依然没有详尽,如何去苛求徐健作为董事长的责任。徐健并无参与虚假贸易的全过程,也不知情,在此情况下。拟对其罚款400万元、市场禁入10年,与罪魁祸首刘辉一样,并不合理,有失公允。国资方面自然应为其出面,提出处罚过重的申辩。这很可能是正式处罚延迟下达的原由。

三、如此处罚的责任推理认定下,现任的尹董事长和国资董事们敢在刘辉一伙编制的半年报上签字吗?

四、常务副总丁金辉、董事兼任审计部经理,必然掌握了刘辉一伙的重大虚假合同背后的不少具体证据。纪国良是新增选的董事,在半年报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根据国资股东掌握的资料披露当时巨额贸易合同存在违约的事实,那两位独立董事自知性质的严重性,为了自保,当然都是投下了否决票。

五、譬如家里不幸进了贼,遭了窃,抓到贼后,如果对失窃者和贼一样处罚份量,理由是户主管理不善造成失窃的后果。显然是荒谬的,不符合法理。

2024-09-16 08:50:5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4月29日他们在同样有重大隐情的一季度报告上签字了;5月31日处罚告知书出台。对现任的董事长可谓是极其震撼的。如果他们再一味退让,继续在中报上签字,就是徐一样的结局。他们突然觉醒了吗?不,他们是为徐JIAN遭受如此重罚而怒了、为他们自己怕了....

2024-09-16 10:22:0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出不了中报而停牌,再加上7.7亿元的12起诉讼,目前才是真正的基本面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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