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国华网安(000004)公告显示: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补偿事项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
1、被告一彭某向公司交付公司股份319,572股,被告二郭某平向公司交付公司股份86,367股,被告三郑州众合向公司交付公司股份65,809股。如任一被告无法足额向原告交付股份用于注销,则判令其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向原告支付(应补偿未补偿股份数×发行价格15.8元/股)。
2、被告一彭某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71,903,662.74元,被告二郭某平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46,458,333.26元,被告三郑州众合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35,399,440.19元。
3、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
9月7日,公司披露,中关村并购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07万股,减持均价为11.48元。
2024年上半年,国华网安实现营业收入3711.77万元,同比增长16.1%;归属净利润亏损1900.4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936.2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14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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