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新三板公司,成功追讨租金。
2024年9月12日,科海电子(871453.OC)发布公告称,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云01民终5367号】,科海电子已于近期收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相关租金、利息及诉讼费。
这是怎么回事呢?
黄桷树财经梳理了整个过程。
2023年8月23日,科海电子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显示,科海电子、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签订了《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平安城市项目“全球眼”系统租用协议》,合同签订后,科海电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完成了相应的投资、建设。
在使用过程中,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多次向科海电子发出《开工确认函》,陆续要求科海电子在超出合同范围以外,新增投资建设共计145路高清视屏监控,并在函件中确认新增部分按照主合同向科海电子支付租用费,但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一直未与科海电子就该新增工程签订书面合同。
上述项目租赁期陆续到期,科海电子多次发函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要求明确是否继续使用项目系统以及设备,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均未予明确答复,但一直继续使用系统及公司设备,截止目前未支付相应的费用。
于是,科海电子将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2024年3月21日,科海电子发布公告称,科海电子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云0103民初10845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海电子支付新增145路视频监控的租金586.69万元;二、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以586.69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45%向科海电子支付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海电子支付1071路视频监控在租赁期限届满至2021年3月25日的租金1585.24万元;四、驳回科海电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7月12日,科海电子发布公告称,科海电子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云01民终5367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3民初108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变更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3民初1084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海电子支付1071路视频监控在租赁期限届满至2021年3月25日的租金1716.41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科海电子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于2017年6月15日在新三板挂牌,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王建平。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因收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拖欠的租金,科海电子利润大增。
2024年上半年,科海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266.35万元,同比增长13.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3.15万元,同比增长508.02%。科海电子表示,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大增,主要原因是科海电子与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的重大诉讼取得终审判决,确认收入2172.74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科海电子的总资产为3.15亿元,净资产为1.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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