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和佳1(SZ400175)$  

对和佳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的解读

9月13日,和佳《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对此,我的粗浅解读为以下方面。

湖北金路通和汉成投资是加入了和佳预重整计划中的两个公司,他们将在预重整完成后,会取得一定数额的股份。因而郝镇、蔡孟坷将自己拥有的股份所应有的表决权委托于这两个公司。

为此,双方都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并规定了委托的时间限定。终止日为重整计划完成后,经珠海中院裁定,由这两个公司或他们指定的主体认购的重整投资股份到账为止。

但由于重整计划失败,珠海中院于23年12月27日裁定重整申请人撤回并终结。于是,今年7月15日由广东亚太律师事务所向湖北金路通和汉成投资发函,原先签署的委托协议对应重整计划终结而终止。

这时,汉成投资没有异议。但湖北金路通则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向蔡孟珂发函表示异议。其认为珠海中院23年12月27日裁定终止的是预重整程序而非正式破产程序,而《表决权委托协议》并未明确和佳重整计划具体对应的破产程序,意思就是预重整计划的终止不应视为整体重整计划的终结。所以,这个表决权的委托协议依然在实施之中。

汉成投资和湖北金路通对委托协议不同的反应,很有看点,且耐人寻味。

为什么金路通不愿放弃委托的表决权?是委托协议文字表达不清让其揪着不放,还是其想继续参与和佳下一步的重整,不想放弃重整后分得的一块蛋糕?

至于汉成投资和金路通为何方神圣,其背景如何,我们不清楚,但加入和佳重整并获取郝蔡股份的表决权,并在重整完成后,自己或指定的主体获得重整投资股份,想必是在重整中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这无庸置疑。

总之,和佳重整是一场大戏,既关系到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又引起了多方关注。虽然预重整已经终止,但参与重整并觊觎和佳这份产业的大有人在。

博奕依然在进行之中。

2024-9-15

  • 2024-09-15 12:26:48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第二段中郝董的名字少了“”字,在此为自己的粗心向读者及郝董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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