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原投行总经理内幕交易巨亏530余万元,被罚460万并禁入市场十年


近日,我国证监会公布了一起内幕交易重大处罚案例,光大证券原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赵远军因内幕交易星星科技股票,被处以460万元罚款,并遭受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严厉处罚。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赵远军作为星星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悉相关重组信息后,未履行戒绝交易的法定义务,反而利用该信息进行了内幕交易。

赵远军通过“赵某江”证券账户,于2020年2月25日和28日合计买入“星星科技”约160万股,成交金额高达1141.22万元。然而,尽管他提前布局,但交易结果却以巨额亏损告终。

2021年8月18日和19日,赵远军清仓卖出该股票,成交金额仅为609.59万元,合计亏损532.58万元,亏损幅度高达约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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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发生在赵远军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期间,从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调查显示,赵远军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利用自己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优势地位,提前买入相关股票,试图谋取非法利益。然而,星星科技股价的后续走势并未如他所愿,反而大幅下跌,最终导致其投资巨额亏损。

赵远军的内幕交易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听证过程中,赵远军虽然提出了多项申辩意见,但证监会均不予采纳。

证监会指出,赵远军作为法定内幕知情人,在知悉相关重组信息后负有戒绝交易的法定义务,其提出的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等申辩理由,不构成阻却内幕交易的正当事由。

最终,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赵远军处以400万元罚款,并根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再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60万元。此外,鉴于赵远军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还决定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赵远军将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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