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宋亚君:统筹实施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工程
2024-09-15 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案由: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唐山地震、汶川地震等都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失。而房屋建筑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是地震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最主要的成灾形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抗震防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但全国各地仍然存在数量规模较大的老旧房屋、农村房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现实情况。因抗震设防水平的调整,全国各省都存在大量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未满足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应对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不足,新疆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尤为突出。
新疆处于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碰撞的前沿地带,分布有五大地震带,地震易发多发,7度及7度以上高烈度县域占总量的98%,防震减灾形势比较严峻。近20年来,新疆统筹政策资金,实施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农村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房屋建筑及生命线工程建筑的抗震防灾能力有效提升。但新疆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工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海量的既有房屋建筑达不到新的设防标准要求。新疆规模巨大的城镇房屋建筑有待于进行抗震性能排查、评估、鉴定、加固,所需资金量巨大,任务艰巨。
二、自建房抗震能力不足。经全国范围内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不少城中村自建房屋未经正规设计建造,抗震能力普遍较弱,亟待加固改造。
三、国家上位法和政策对既有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尚缺明确的支持政策意见,且存在资金、技术支持短缺,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够等问题。
建议:一、国家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既有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既有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排查、评估、鉴定、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主体的系统工作,贯穿立项、规划、建设、管理等过程,鉴定和加固资金量较大。建议国家从机制、资金和技术等方面,针对城镇既有房屋未达到新的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应对防范地震灾害能力不够等突出问题,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出台配套加固政策,稳妥推进既有房屋建筑加固工程。
二、加大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建筑隔震减震技术已被证明是建筑抗震领域成熟有效的抗震技术,其在全国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特定项目新建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进行了推广及应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目前仍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扶持,隔震减震技术宣传普及率不够,推广应用仍有局限。建议在推广隔震减震技术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专业人士加大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出台有利政策拓展推广应用,提高房屋建筑的防震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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