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能海投及相关股东于2023年开始进入ST新潮,一季度末持仓已经接近20%,直到此次要约收购才公布一致行动人,市场人士认为,之所以选择隐匿一致行动人,不披露一致行动人违规增持,在于可以节省大笔收购成本,反过来,就损失了投资者利益。

山东证监局公布的《关于对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汇能海投累计持有ST新潮股份达到5%时及每增加5%,汇能海投及相关主体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ST新潮股票;在上述主体累计持有ST新潮股份达到5%后每增加1%,也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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