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天宜上佳(SH68803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公开消息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部分投资者提交的维权案件。其被投资者起诉源于公司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一事,4月2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为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查明,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相关机关实施留置,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进行公告,但其直至2024年3月15日才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最终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时任副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维权仍可加入

该公司实控人被留置属于重大事项并且会对二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明知该事项却延迟披露,或引起投资者诉讼。除了面临维权诉讼之外,公司业绩表现也不尽如人意,根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下滑47.41%;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4.93亿元,同比下滑474.07%。

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或报告会对投资者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会造成投资者产生投资损失。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若干规定,投资者有权索赔。目前暂定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维权。→一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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