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SZ)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上海新阳(300236.SZ)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福祥、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据悉,公司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相关规定。王福祥作为公司董事长,周红晓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福祥、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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