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草案)》对以下两用物项进行了出口管制:
1.
核材料、核设备和技术:包括用于制造核武器和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原材料、设备和技术。
2.
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相关物项:包括用于制造、使用或运输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原材料、设备和化学品。
3.
导弹及相关物项:包括用于制造导弹和其他运载系统的设备、技术和零部件。
4.
军用电子设备和技术:包括用于军事通信、雷达、导航和电子对抗的设备和技术。
5.
信息安全设备和技术:包括用于保护信息和通信网络安全的设备和技术。
6.
先进材料和制造技术:包括用于制造高性能武器系统和先进军事装备的特殊材料和制造技术。
7.
其他可能用于军事目的的物项:包括其他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的物品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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